历代乡贤的标准大致有三:立功,地方上的士人出仕后政绩卓著,或致仕后效力本乡者;立德,凡为官清廉,孝行感人,不依附权贵,清高隐遁等;立言,则是文章传世,影响士风,教化地方者。也有虽未及迎祀入祠,而确有实绩者,或入地方志,或立坊旌表。由于乡贤都是本地人,让人感到亲近具体,具有榜样和鞭策作用,成为人们见贤思齐的楷模,并形成了优秀的传统乡贤文化。颍州民淳讼简,自古为善州。在漫长的历史长河,这里先后走出一大批在外地为官且政绩卓著,在社会上有影响的优秀人物,展示了颍州人的良好形象。本报就此约请市文史专家李援朝撰文,谈谈乡贤中几位为官清廉的阜阳人的故事。
临泉人毕卓宁失面子不伤廉
毕卓,鲖阳(今临泉县鲖城镇)人,东晋太兴末年(318年-322年)为吏部郎。吏部,相当于现今的国家人事部,主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调动等事宜,是个权力很大的机关。
毕卓才华横溢,豁达豪放。在其担任吏部郎期间,当时朝政腐败,加之“八王之乱”,国无宁日,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毕卓看破红尘,明哲保身,将自己扮成一个不爱权势、不问政事、饮酒自乐的人。由于毕卓喜欢饮酒,留下了“醉卧瓮边”的趣事美谈。邻舍家办有酒坊,新酿熟的曲酒馨香四溢。一日,毕卓酒后在晚上又到酒瓮中盗饮酒,结果酩酊大醉,被管酒的人抓住捆挷在酒瓮边。第二天天亮时,主人一看大惊失色,原来是毕吏部,赶紧解开绳子谢罪。
毕卓非但不生气,还感激主人家“让我闻一夜的酒香”,并与其打酒再饮,大醉送归。至今民间仍有“瓮边醉倒毕吏部,马上扶归李太白”的劝酒对联。
毕卓曾说过,要是能得到装满一船有好几百斛的酒,一年四季有甘甜可口的食物放在船的两端,右手端着酒杯,左手拿着蟹螯,吟咏在酒船中,便足以了此一生了。后来,毕卓在东晋时期的政治家、军事家温峤将军的手下担任平南长史,协助温峤做了很多有益的事情,直至去世。
毕卓认为,守住廉洁是一个官员的大节,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即使“囊底无钱”,也决不会在任职期间干那种“伤廉”的事。毕卓逝世后安葬在临泉县鲖城镇东1000米处,其墓高4米,周长80余米,宏伟威严,墓内分为正室、后室、西室、东室。全为青砖结构,墓砖上刻有鸟花纹。”毕卓爱酒如命,相传1958年当地群众掘墓取砖,曾挖出一些五铢铜钱和一只酒壶,及一有“吉士夫人”砖铭的砖等。毕卓事迹入《晋书·毕卓传》。
著名国画大师齐白石崇敬毕卓的清廉,根据吏部郎毕卓“醉卧瓮边”之事,创作了画作《毕卓盗酒》,画中一个老者,倚瓮而眠,留发髻,面色微红,蓄长须,颇有官者遗风,空酒提横倒在地上,看来他因醉酒而昏睡,并题“宰相归田,囊底无钱。宁可为盗,不肯伤廉。”
齐白石运用毕卓的典故,在题跋中指出了一个道理:当盗贼去偷酒,受害者不过一家一户;而贪赃枉法,则祸及百姓万民。显然,此图旨在歌颂为官清廉的品德,同时也鞭挞了贪官污吏。
阜阳市纪委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展厅“廉水流长、滋养万物”专题中,展陈有国画大师齐白石《毕卓盗酒》的画作,及吏部郎毕卓的廉政事迹。
太和人王质官至尚书惟食菜
在太和县城西关外,原有一座“尚书墓”,1958年,因城市扩建被拆除,今仍有一条街道叫“王布政街”,是为了纪念明宣德年间曾在四川任过布政使、后官至刑部尚书的王质而命名。历经570多年的风雨沧桑,王布政街早已打上了岁月的烙痕。风风雨雨中,人们没有忘记这位远赴成都任职,以常食青菜而名留青史的清廉官员。
王质,祖籍山东莘县,后定居颍州太和县。他在明永乐年间由乡举官为南阳训导,永乐九年(1411年)任云南道监察御史,后任湖广道监察御史,宣德十年(1435年)荐升为四川布政使司右参政,正统三年(1438年)升山东右布政使,正统六年(1441年)任户部右侍郎,正统八年(1443年)任刑部尚书等官职,后以身殉职于查办重大案件的路上。后入颍州文庙乡贤祠,《大明一统志》及阜阳旧志等均对王质有记载。
王质任云南道监察御史三年,因丧父回家乡太和守孝。同僚巡按至太和县,见王质家境贫寒,令知县馈送绢帛、米面和肉食,作为挽奠礼品。王质则婉言谢绝,认为“这些东西都是家乡民众的脂膏”,力辞不受。
王质在任四川布政司右参政期间,勤政爱民,自奉俭约,不忘耕种传统,亲自在四川布政司署衙内的闲荒地上开辟菜园,种植各种青菜,日常生活多以蔬菜为主要副食。“晨昏一蔬,未常有厌”,数十年如一日,难能可贵,四川人民“因嘉其廉”,赞颂为“王青菜”。他“清约廉谨”的名声渐由民间传到朝廷,“朝野士大夫相传为美”,大学士李贤撰写了《青菜王记》,赞颂其高风亮节。
正统三年(1438年),王质升任山东右布政使。当时济南近郊经常有虎患伤人,百姓谈虎色变,惊恐不安。王质立即遣人操强弩捕治,三日内就捕获猛虎17只,平息了虎患,深受群众爱戴。济南监狱中有长押重囚7人,内有3人称冤,王质核查后,将3人开释。正统六年(1441年)王质被提拔为户部右侍郎,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后调任刑部尚书,掌管全国的司法和刑狱工作,时遇福建宝峰银场发生重大盗窃案件,王质奉旨乘船日夜兼程前往调查,至苏州时王质患了疾病,属下建议靠岸停船请医生诊治,但他认为自己重任在身,仍然坚持继续前行,抵达杭州驿站时不幸病故。皇上深切悼念王质“廉恭体国,公勤才望”,以高规格厚葬王质,下诣遣礼部官员代表皇帝前去祭奠,由工部负责营建墓葬,并将灵柩通过驿站系统快速运回太和家乡安葬。
颍上人王确推翻冤案拒百金
王确,字介夫,颍州颍上县人,明正德十一年(1516年)举人,嘉靖五年(1526年)年任余杭(今浙江省杭州市属县)知县,其人品高尚,做事果敢,以儒家经典辅佐吏治,治世能力很强,深得下属敬佩;他还善于体察民情,赢得了百姓敬重。从史志记载的“孙棨一案”,可见其胆略过人。
王确初到任时,了解到一宗屡次申诉无果的冤案。当时的浮里界(地名)里长(相当于现在的村民组组长)叫孙棨,因为有人焚烧了安溪的官民庐舍,有人诬告而牵连到了孙棨,按照前任的查处,孙棨被判处死罪。按例说,这个案子是前任已经办结的,王确完全可以不再过问。但他通过了解民情、受害人申诉和查阅案卷,认为这件案子与事实有较大出入。事实是:安溪纵火案发当时,孙棨正在自己家里宴请客人,证人证据很多,纵火并非孙棨所为。为此,他微服私访,广求证据,历时两年终于弄清这件案子的来龙去脉。反映上去后,省提刑按察使司下令重新审讯。王确以事实为依据重新审理,认为原审案者罗织罪名定孙棨为死罪是错误的,推翻了原案的判决,引起了当初定案的那些上级官员的恼怒,他们勒令维持原判,不准更改。为了为民请命,王确甘冒丢官坐牢和杀头的风险,越级上奏朝庭,为孙棨翻案。他在奏折中说:皇上有好生之德,而我是皇上的臣子,有管理老百姓的职责,现在愿意拿此案来当众辩论,如果我说的不是事实,我甘心情愿服罪,如果我说的是事实,应该把受冤屈者释放,以显示法律的公平和皇上的圣德。如果老百姓的冤屈得以伸张,我作为地方官就无愧于心,即使遭到谴责和罢官,也没有遗憾。
王确慷慨所言,表达了为民雪冤,义无反顾,不惜丢官去职的决心,也感动了皇帝,诏令重审此案,孙棨得以免死。但还未等到释放,王确因为母亲去世,按照礼制必须“丁忧”,即辞官回乡为母亲守制三年。而里长孙棨的母亲为感谢王确救命之恩,以百金相赠,以帮助王确回乡治丧。王确则坚辞不收,说“我知道你们的冤屈,但你们怎么就不知道我的志向呢。”第二年,孙棨终于被无罪释放。孙棨感激县令王确的恩德,特建“却金亭”,并由钱塘人、大学者吴鼎撰写了《却金亭记》刻碑纪念。
王确任余杭知县时,还“稽核民事,以资吏治”,编纂刻印了首部《余杭县志》。王确体恤下属。县衙有个属员叫纽鷟[zhuó],王确非常器重他。纽鷟因病逝世的时候,家贫不能成丧,又没有儿子,老婆女儿茕茕无靠,王确捐俸资助她们母女办丧事并得以回乡。
王确守丧期满后补任为东明县知县。后以治理道河、兴修水利成绩突出,被提拔为汾州知州(今山西汾州)。当时,皇族横行霸道,而王确执法如山,受到了诽谤,遂辞官还乡,祀乡贤祠。清顺治《颍上县志》载其事迹及吴鼎《却金亭记》。
2005年1月,余杭区党委、政府在原址重建“却金亭”,东西亭柱上镌有亭联:“廉洁爱民古应有,清高劲节今岂无”;“群山秀木双塔正,平野大堤—溪清”。亭中竖碑《重修却金亭记》,记载着王确清正廉洁的故事,“旨在使民见亭而颂德,吏至此而肃然,弘扬廉政文化,倡导清廉清风”。
颍州人鹿祐为民请命敢谏言
鹿祐(1652年-1731年),清代颍州人。曾官浙江西安(今浙江衢州市)县令、江南道监察御史、大理寺少卿、兵部右侍郎、河南巡抚兼右都御史等衔职。史料记载,鹿祐自幼勤奋好学,性情温厚,虽是富家子弟,但喜欢接近平民,对民间饥苦有较深体察。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鹿祐考中进士,初授浙江西安县令。当时,南方各省由于平定吴三桂反叛和沿海兵乱,加之旱涝灾害严重,凶年饥岁,田野荒芜,社会紊乱,民不聊生。但朝廷不予减税,造成农民负担沉重不堪,衙门讼文堆积如山。鹿祐上任后,即发告示安民,号召农民屯垦,并制定了代征之法,规定屯垦农民除缴纳粮食外,也允许用所产竹器、木器、家畜、家禽折价抵税等。这些发展经济的措施,吸引大量逃荒群众陆续返乡,一两年光景,许多农民富裕起来,社会秩序也逐渐安定下来。他在任三年时,管库官吏持簿汇报,尚有三千多两银赋无从追收。鹿祐不忍农民受苦,也不让库吏为难,下令当堂焚毁了账簿。这一果敢行动博得了百姓的交口称赞,却遭到奸佞之臣的非议而受到罢黜。由于鹿祐为官廉洁,鲜少积蓄,以至免官归乡时竟无足够的盘费,在友人的资助下才得以乘舟返回桑梓。
鹿祐清正廉洁的品质,有口皆碑。经同僚联名保奏,于康熙二十八年(1690年)再次被朝廷起用,提拔为江南道监察御史(清时的监察区划之一,江苏、安徽二省合称江南道)。他深知江南一带,苛捐杂税多如牛毛,田赋畸重,民不堪言,曾多次上书奏靖免征,为民请命,以利生息养民。相传,有一年康熙帝下江南巡视,鹿祐就在皇上必经之地筑起了几座不用梁架的房子,皇帝看后连声称奇:“江南有房无梁!”鹿祐闻之立即跪地叩谢:“江南有房无梁,臣代万民谢主龙恩!”由于“梁”与“粮、粱”谐音,“无粮(粱)”就是免征粮赋之意。据说,在康熙年间,江南农民曾连续三年不纳银粮,并很快出现了农业复苏,百业兴旺,政通人和的太平景象,鹿祐也因此备受江南百姓的拥戴。
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河南开封发生严重水灾。鹿祐奉命以巡按御史衔巡抚河南。到任后,一面宣布灾荒之年减缓赋税,一面把治理黄河看作是当务之急和长远之计,遂奏请朝廷,借库银三万两,亲率民夫加固河堤,以工代赈,既治水患,又赈灾民。施工中他亲临现场,监督检查,对个别盘剥民工的工头,便扣其工食,以示惩戒。经过鹿祐一年多的精心治理,河南地方出现了商业兴旺,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的繁荣景象。
鹿祐不仅爱民如子,而且居官清正,数十年如一日,在污流般的官场上和纷纭迷离的争斗中,不为名利,始终保持清白的节操。在担任监察御史期间,他执法如山,刚廉孤峭,不避权贵,敢于直言,受到朝野上下普遍称赞。他查得两淮盐运使穆书私买民女,便奏请朝廷给予革职。他发现山西富豪李蟋龙在科举考试时,以贿赂伎俩而中状元,就上书弹劾,使其受到惩处。当时河南道有一步军统领,平素骄横跋扈,因贪污受贿被处决后,藉没其家财时搜出一本记载贿赂的簿册,许多封疆大吏都册上有名,而唯独没有鹿祐的名字。鹿祐回乡后,主持编纂康熙《颍州志》,并为之作序,另著有《天方礼经》等。
鹿祐年七旬时以病告老还乡,康熙帝钦赐题有“境内称治”金字的匾额一方和“忠诚风味朴,节操颍源清”楹联一幅。鹿祐病故时,康熙帝命赐祭葬。这是朝廷对鹿祐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高度褒奖。河南人民在书院中设其牌位,颍州家乡建祠以祀,“鹿祠街”被定为国家标准地名。
颍州鹿祠遗址,位于阜阳市人民医院(北区)门市部南侧50余米处。史料记载,原祠堂门北旁立有石碑,碑文斑驳不清,院内有前后殿,前殿三间和后殿三间都是砖木结构,斗拱举架,砖刻花纹,庄穆古朴。前殿正门悬“大中丞第”竖匾。后殿龛上悬“境内称治”横匾,上款“康熙五十二年闰五月十二日”,下款“赐河南巡抚臣鹿祐”,并押有朱红“康熙御印”。遗憾的是,该建筑群于1958年“大跃进”时成了居民食堂,后来年久失修,倾塌无存,遗址上盖满了民居。鹿祠作为文物未能保留下来,但祠堂曾经所祭祀的主人公——监察御史鹿祐,因生前做了大量对老百姓有益的事,在老百姓的心里已经为他修好了“祠堂”,他一直活在人们的心中。现今阜阳市人民医院前贯穿南北的一条几百米长的“鹿祠街”就因此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