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对我校在建的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本次检查验收分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两类。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8年度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的2017年度科研项目。
(二)中期检查范围
2019年度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
二、检查验收内容
(一)结题验收
项目已开展的主要研究活动,已取得的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具体包括:
1.对照申请书(任务书),围绕预期目标,梳理项目执行情况。
2.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3.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4.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二)中期检查
项目已开展的主要研究活动,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下阶段计划等。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结题验收
1.项目申请书
2.项目计划任务书(人文社科项目不交)
3.中期检查表
4.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书
5.结题报告
6.项目研究成果支撑材料
(二)中期检查
1.项目申请书
2.项目计划任务书(人文社科项目不交)
3.中期检查表
4.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书
5.项目研究成果支撑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交纸质版一式一份,涉及签字、盖章页请手签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于2020年8月24日前交到文津楼520室,电子稿同时上传至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
http://srmis.ustc.edu.cn/SRMIS/Account/Login?OrgCode=14536
四、其他事项
(一)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填写《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对于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申请书(任务书)实施的,学校将按相关管理制度严肃处理。
(二)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