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在建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
验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33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对在建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为做好本次检查和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项目范围
2016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不含2019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二、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2016年度未结项和2017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对2018年度质量工程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验收的材料要求
(一)结题验收项目
1.结题报告3份,或延期申请及整改方案1份;
2.用于公开展示的成果(原件、复印件各1份);
3.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1份。
(二)阶段性检查项目
1.项目进展报告1份;
2.项目整体执行情况小结1份。
四、材料上报及时间安排
1.各类材料模板、成果形式要求等附件可在学校网站及QQ群中下载,不再随文下发。
2.4月15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成果展示材料和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小结)交至教务处,电子版上传到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170808628@qq.com。
五、其他
1.本次检查和验收结果是对项目建设结果及成就的检验,各教学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和验收工作,按省教育厅教科研项目管理有关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此项工作。
2.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3.凡不按要求撰写并上交项目进展报告者,将暂停项目经费使用,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项目。对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和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学校、上级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的,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中止或撤销项目。
4.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qrmis.ustc.edu.cn/QRMISStu/Account/Login?OrgCode=14536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岳峰,电话:0558-2560772,邮箱:170808628@qq.com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