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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级、校级质量工程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9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9年度省级、校级质量工程申报工作,为切实做好我校有关项目的遴选推荐和材料准备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高水平高职建设项目

1.特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

2.高水平高职课程

2.1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2.2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3.高水平教学团队项目

3.1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3.2技术技能型大师工作室

3.3教坛新秀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5.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

5.1校企合作示范实训中心

5.2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二)教学成果奖

1.高职高专教育

2.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

3.重大教学成就奖

(三)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请申报者仔细研读《2019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合理安排申报项目。

二、申报限额

我校2019年度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实行分级申报、分类限额的政策。同一项目只能申请省级或校级其中之一,申请省级项目未获立项的,不再立为校级项目。申报校级教学研究重点项目未获立项的,符合校级一般项目立项条件,经主持人申请,可以作为校级一般项目立项。

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指标分配如下:

序号

项目类别

省级

校级

1

特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

0

2

2

高水平高职课程

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8

8

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4

8

3

高水平教学团队项目

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1

2

技术技能型大师工作室

0

2

教坛新秀

2

0

4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5

20

5

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

校企合作示范实训中心

1

2

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0

2

6

教学成果奖

高职高专教育

1

0

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

不限

0

重大教学成就奖

1

0

7

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1

2

如有项目拟推荐数量达不到限额,由教务处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提出调剂意见,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

三、注意事项

1.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有在建的安徽省质量工程各类项目(或校级质量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3.申报者限主持申报省级项目、校级项目各1个,同时申报者必须参照《省级质量工程高水平高职建设项目形式审查规范》进行填写,不规范的行为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4.申报者应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项目申请书正文复制比不得超过30%,对于项目申报中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将根据《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严肃处理。

四、时间安排

(一)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7日,申报者提交项目申请书电子稿,并上传至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址为:

http://qrmis.ustc.edu.cn/QRMISStu/Account/Login?OrgCode=14536

(二)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10日,学校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

(三)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3日,对拟推荐申报项目进行公示,拟推荐申报项目申请人修订完善申请书;

(四)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4日,上传项目申请书至安徽省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并将推荐文件和项目清单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

1. 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 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及形式审查规范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2019年10月28日     

 

 

 

(联系人:严岳峰,电话:0558-2560772)


附件: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2019〕25号)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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