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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度优秀教研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9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认真总结教研室建设、管理与改革发展的有益经验,充分发挥教研室在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保障作用,根据《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研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阜幼专〔2018〕100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度优秀教研室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顺利完成此项工作,成立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2019学年度优秀教研室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等,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汤志

副组长:陈绪龙

成  员:刘  明  钱友莲  郭玉敏  刘  艳  丁传杰

李  军  张军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工作的宣传动员、资格审查、过程安排、材料整理、成果宣传等工作。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刘  明

成  员:刘  阳  严岳峰  李支援  徐晋皖  王兴宏 

王敏锐  钮菲菲  马  蕊  苏  曼

三、评选条件

本次优秀教研室评选依托《安徽省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试行)》(附件1),侧重于突出教研室建设工作的优势与亮点,鼓励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与教学改革,尤其是大力推行教育信息化及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使用等,参评优秀教研室除基本符合《安徽省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标准》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教研室教师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研室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教学效果好。在学生评教中,教研室承担课程的平均分不低于85分。

3.积极开展教学基本建设,在课程、教材、师资培养等方面成绩显著,教研室成员有主持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或有以主编、副主编身份参与编写相关教材。

4.积极组织教学研究与改革,教研室成员有主持省级以上的教学研究项目,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省级以上教学比赛中获奖,教学改革效果良好,亮点突出。

5.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教研室成员有主持四类以上科研项目。

6.有计划开展教研室活动,教研室管理规范,活动有详细记录,档案资料齐全。

四、评选指标

本次优秀教研室评选面向全校所有教研室,择优评出5个优秀教研室。

五、评选程序

1.教研室申请。符合条件的教研室填写《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教研室申报书》(附件2)交所在教学单位,并根据《安徽省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试行)》(附件1)另附支撑材料。

2.教学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向学校择优推荐,每个教学单位推荐参评的教研室数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少于4个教研室的教学单位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个教研室参评。

3.学校评审。学校委托校学术委员会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优秀教研室进行评审,确立优秀教研室名单并予于公示。

4.表彰奖励。学校发文表彰优秀教研室,并发放奖金和获奖证书。

六、材料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将优秀教研室推荐材料(附件2,纸质档一式3份)、优秀教研室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档1份)及支撑材料于2019年9月9日前报送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档。逾期不予受理。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教科研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教研室建设工作,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积极做好优秀教研室评选推荐工作。推荐过程中要严格坚持条件,宁缺毋滥。对申报与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优秀教研室荣誉称号,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联系人:严岳峰,电话:2560772,邮箱:170808628@qq.com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7月8日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优秀教研室评选工作的通知(阜幼专〔2019〕76号).pdf

附件: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组织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doc

附件:附件2: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教研室申报书.doc

附件:附件3:优秀教研室推荐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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