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秘职成〔2013〕89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省属中专学校:
根据工作安排,2014年度我省将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省级重点专业点和重点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省级重点专业点和重点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学校应为省级示范及以上中职学校。
2.市县属学校申报省级重点专业点项目,须在市级重点专业基础上进行。未列入市级重点专业的,不得申报该项目。
3.申报省级重点实训基地项目的市县属学校应与市级的重点专业建设相配套,有市级及以上重点专业作支撑。
4.申报重点专业点和重点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学校必须按规定实施校安工程。
5.重点实训基地建设省级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实训基地添置、更新专业实习实训仪器设备,不得用于厂房建设。
6.近3年已经被评为省级重点专业点或重点实训基地建设和中央财政支持的职教实训基地项目的,不重复申报。
7.申报条件依据《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评选条件(试行)》(附件1)、《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重点实训基地评选条件(试行)》(附件2)执行。
二、申报材料
1.市、省直管县教育局、省属学校主管部门的申报报告,《安徽省2014年度中等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2.市、省直管县、省属中专学校2013年至2015年分校、分年度的重点专业、重点实训基地项目建设计划。
3.申报学校《安徽省2014年度省级中等职业教育经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电子表格请从“安徽职业与成人教育网”“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三、申报要求
1,每所学校原则上当年只限申报1个省级重点专业点和1个重点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承担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的牵头学校可以申请2个省级重点专业点项目。
2.各市、县(区)申报的学校,经主管部门审查由市教育局统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省属中专学校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教育厅。
3.申报材料按《佐证材料目录》(附件5)一式三份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饶庆眉,联系电话:0551-62831846),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zcc@ahedu.gov.cn,电子邮件主题注明:xx市(校)2014年度重点专业及重点实训基地申报材料。
4. 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省教育厅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5.申报数据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1日。填报资料和数据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客观。
附件:
1.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评选条件(试行)
2. 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重点实训基地评选条件(试行)
3. 安徽省2014年度中等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4.安徽省2014年度省级中等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申报书
5.佐证材料目录
安徽省教育厅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