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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科研项目检查验收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1   浏览次数:

            关于公布2023年科研项目检查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专家对在建的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检查验收结果予以公布。

结项验收获得通过的项目,应继续完善项目建设,积极组织推广应用,争取获得良好的应用示范效果;暂缓结项的项目,应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按时参加下一年度的项目验收;对于撤项的项目,根据《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追回项目使用资金,三年内不受理主持人申请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中期检查获得通过的项目,应按计划继续推进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中期检查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应在半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加快项目进展,力争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

1.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到期科研项目结题验结果汇总表

2.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科研项目阶段性检查结果汇总表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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