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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就业处)

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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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工作职责

发布者:  时间:2018-04-23 00:00:00  浏览:

    一、根据校党委的决定、决议,制定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和指导各部制定学生思想教育计划并进行检查督促。

    二、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生的入学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校规校纪教育和文明离校教育。

    三、负责全校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及日常管理,搞好教室、学生宿舍的文明卫生秩序。

    四、协同校团委、学生会开展校园文化、科技、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五、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学生校方责任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六、负责学生违纪行为处理、检查、监督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情况,及时处理学生的违规违纪事件。

    七、协调做好全校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及档案管理。

    八、开展调研活动,定期向学校报告学生动态,反映学生工作情况,提出学生工作的思路和意见。

    九、配合保卫科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十、协助各部做好班主任、辅导员的选聘、培训、考核、评优和管理。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方面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