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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就业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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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0-03-24 00:00:00  浏览:

各教学院系:

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在我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中开展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寝教室文明创建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6.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和获得奖学金次数多的学生,优先评选。

二、名额分配

根据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文件通知:各教学院系分别按本院系毕业生人数的2%进行评选,各教学院系在评选中不得突破比例,详见《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届品学兼优毕业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2015级中招班

3月25日前:各教学院系组织初评、审核、院系内公示,评选结果在教学院系公示一个工作日,评定结果报校学生处;

3月26日:学生处对各教学院系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在校内进行公示;

3月30日:评定结果报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2.2017级高招班

3月24日-3月31日:各教学院系组织初评、审核、系内公示,填写《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评选结果在系内公示5个工作日;

4月1日:评定结果报学生处;

4月2日-4月3日:学生处对各教学院系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结果报学校审批;

4月7日-14日: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4月15日:审定结果报省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

(一)《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表格见学生处网站),纸质版一份。

(二)《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附件3)(表格见学生处网站),将本教学院系评选学生信息汇总,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三)《2020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附件4),纸质版(加盖教学院系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

联系人:白黎,联系电话:0558-2593581

邮箱:187025942@qq.com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教学院系如期上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二)请各教学院系要高度重视,并以此为契机认真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确保评优工作按时完成;坚持标准,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将表现突出、品学兼优的毕业生推选出来。

 

附件:

1.《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届品学兼优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1: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届品学兼优毕业生名额分配表.xlsx

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doc

3.《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

附件3: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doc

4.《2020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

附件4:2020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示例).doc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处(就业处)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