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排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督促学生文明修身,创建文明寝室,经学生处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月”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加强学生宿舍室内外卫生检查。
2、文明就寝,杜绝夜不归宿。
3、进行学生宿舍安全用电大检查。
二、活动要求
1、寝室内外卫生:地面干净、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被褥干净并叠放整齐、床下鞋子摆放整齐;寝室门口不准堆放鞋架、衣架等;
2、文明就寝,拒绝外宿:休息时间不得在走道等公共场所出现大声喧哗、嬉戏打闹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按时回到寝室等待管理员检查在寝情况,无故不得外宿,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3、禁止使用违章电器,不得私拉电线,插板不允许拉至床铺,拒绝灯长明、水长流等现象。
三、活动时间
1、自查阶段:11月19日—23日
由各院系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对本院系内各寝室进行室内外卫生、内务检查,加强对同学的文明就寝、安全用电的教育引导。
2、集中检查阶段:11月26日—12月14日
由学生处统一时间集中检查,针对卫生、内务检查结果、安全用电情况进行及时通报。
集中检查方式:
⑴ 每天上午八点半开始,由学生处安排工作人员逐层、逐个寝室检查卫生,并将结果通知到院系。
⑵ 每周三下午课外活动由学生自律委员会检查室内外卫生,结果次日公布。
⑶ 每周日至周四晚21:30分开始,由寝室管理员和宿舍自律委员会学生一起对寝室进行逐个检查,统计不在寝室的学生名单,汇总后由寝室管理中心公布。
⑷ 学生处不定期抽查学生住宿情况,如发现外宿,且未办理请假手续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⑸ 联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对学生宿舍安全用电防火检查工作。
四、活动评奖
1、12月16日前根据日查和周三下午检查结果(评分细则参照学生手册中“文明寝室评分表”)评选出文明寝室,数量为每栋楼的10%,对于文明寝室颁发奖状予以奖励;对于差的寝室予以曝光,并对所在班级进行通报批评。
2、晚上就寝缺勤情况累计达到处理条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集中安全检查中如发现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等情况,将进行查缴、集中保管,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请各院系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宣传,积极创建文明寝室。
学生处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