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励更多学生努力拼搏,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2024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以及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籍在校学生
二、评选项目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评选依据
2023-2024学年度评奖评优工作评选依据为《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评优评先办法》《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等文件,评选标准、评选流程务必严格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四、名额分配
1、三好学生按每班总人数10%评选,如遇小数,四舍五入后取整。
2、优秀学生干部,每个班级2人;校学生会、学院学生会干部单独评选(担任学生会干部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在学院、班级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者,不再参加校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占学生会干部总数10%,如遇小数,四舍五入后取整。
3、先进班集体按照各学院2023-2024学年度班级总数的10%评定,如遇小数,四舍五入后取整。
为加大评奖评优正向激励,本次评奖评优工作中,被评选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班内校级三好学生名额增加5%(如遇小数,四舍五入后取整),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增加2人。
4、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比例
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次按照2023-2024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评选。推荐名额,严格按照学生数相关比例进行取整法计算,例如:通过比例计算是0.8人的按1人评选,通过比例计算是1.8人的按1人评选。
一等奖学金:按本班学生数的2%评选(取整法计算,不足一人的按照一人计算),2023-2024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达82分(达不到的,降等);
二等奖学金:按本班学生数的4%评选(取整法计算,不足一人的按照一人计算),2023-2024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达78分(达不到的,降等);
三等奖学金:按本班学生数的8%评选(取整法计算,不足一人的按照一人计算),2023-2024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达75分。
五、评选安排
(一)学生申请(2024年10月23日-10月30日)
各学院制定具体评选方案和细则,教育引导学生积极申请、参评,确保评选的广泛性和公正性。
校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初审和推荐报送由校团委负责;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初审和推荐报送由各学院负责。
班级开展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时,依照2023-2024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初定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并向班级学生公示征求意见,填写学校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报送至学院审核。
(二)学院初审(2024年10月31日-11月8日)
各学院对各班级推选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进行初审,初审后需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两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分别填写推荐登记表(附件1和附件2),辅导员和学院(校团委)领导认真填写意见并签名,加盖学院(校团委)公章,报送学生处(就业处)。凡不按照要求写明具体意见并签字、盖章的,不予认定。
学院评选推荐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拟获奖人选,须在学院公示三日后,填写推荐登记表(附件1),辅导员和学院领导认真填写意见后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学生处(就业处)。
(三)学校复审(2024年11月11日-18日)
学生处(就业处)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学院或校团委报送推荐的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进行复审,对复审通过的个人和集体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经学生处(就业处)复审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在全校范围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认定表彰
经学生处(就业处)复核或学校研究认定的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以及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将发文表彰,颁发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评选。各学院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确保评选出来的对象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宁缺毋滥,以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程序合理、具有公信力。
(二)严格评选程序。相关评选工作须严格按照文件执行,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名额分配,不得突破。上报后,一律不再补报或调整;对超报和未按程序要求进行评选或上报的,将不予认定。
(三)强化学生教育。各学院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评奖评优工作,切实发挥评奖评优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校校风、学风持续向好;对荣获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务必教育学生将奖学金用于学习和正常生活使用,不得挥霍浪费,请吃请喝,一经发现或收到相关检举信息且核实后,除批评教育外,学校将取消其受奖资格,并责令退回奖学金。
(四)各学院将推荐登记表纸质版(附件1、2)和推荐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4、5、6),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11月11日前报学生处(就业处)文津楼518,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2560098,电子邮箱: 515468499@qq.com。
附件:
1、2023-2024学年度学生评奖评优推荐登记表
2、2023-2024学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3、2023-2024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推荐汇总表
4、2023-2024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
5、2023-2024学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
6、2023-2024学年度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就业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