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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学〔2019〕28号)

发布者:  时间:2019-06-12 00:00:00  浏览:

各教学院系:

为做好我校2019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教学院系遵照执行。

一、征兵对象

我校高职学生。

二、征兵基本条件

1.身高条件:

男性:身高160cm以上,不超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身高158cm以上,不超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2.视力条件: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准分子激光手术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具体条件要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规定。

3.政治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三、征集时间

男性:1月1日——6月30日,完成兵役登记;1月10日——6月30日完成网上报名;

女性:6月25日——6月30日,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四、初审初检

凡我校应征入伍的学生,初审初检均有阜阳市颍州区武装部或阜阳市军分区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应征初审登记

凡我校有应征意向的学生,请填写《阜阳幼专2019年应征入伍初审登记表》,由各教学院系统一交送至学生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六、应征入伍程序

1.男性

大学生(含新生、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报名应征,需完成以下事项:

(1)网上填写并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大学新生需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批准入伍后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寄送至学校教务处,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2)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在放假或毕业离校前,填写《阜阳幼专2019年应征入伍初审登记表》,保持电话畅通,根据学校学生处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3)征兵体检、政考开始后,学校学生处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学生本人,学生根据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参加体格检查,公安、教育等部门将同步对应征青年展开政治联考工作。

(4)体检、政考双合格的应征大学生,区征兵办进行全面衡量,同等条件下,优先入伍。

2.女性

大学生(含新生、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报名应征,需完成以下事项:

(1)网上报名。符合征集基本条件,在6月25日至6月30日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并填写《阜阳幼专2019年应征入伍初审登记表》,保持电话畅通。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8月6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2)初审初检。预征对象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

(3)体检考评。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4)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区征兵办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考核。

(5)预定新兵。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

(6)批准入伍。经公示未发现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区征兵办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应征女青年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

七、大学生学费补偿代偿及复学(入学)学费减免手续办理程序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资助,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其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费予以减免。具体办理程序是:

1.个人填写申请表。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协议书。

2.学校审核申请信息。学校学生处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3.征兵办盖章确认。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区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学校落实补偿代偿。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于2019年10月10日前寄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复核合格后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5.减免复学(入学)学费。退役后回校复学(入学)的学生,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提交《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学校学生处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安徽省征兵宣传手册》

 

附件:阜阳幼专2019年应征入伍初审登记表

学〔2019〕28号 附件.xlsx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