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结构与职能
1、组织结构
学生宿舍自律管理委员会受学生处和学生宿舍管理中心领导,设有负责人和会员。负责人负责宿舍自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具体事务,以及联系学生处和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会员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会员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宿舍自律管理委员会重大事务的权利。
(2)有通过正当渠道对学生宿舍自律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及其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举报的权利。
(3)有通过学生代表提案方式对学校各项工作向学生宿舍自律管理委员会提出意见、建议以及要求学生宿舍自律管理委员会转达学校的权利。
(4)有要求学生宿舍自律管理委员会提供信息、联络、权益保障等各方面服务的权利,有参加学生宿舍自律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本会各种组织的权利。
会员的义务主要有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2)遵守学生宿舍自律管理委员会章程、执行学生宿舍自律管理委员会决议,维护学生宿舍自律管理委员会荣誉和利益。
(3)积极参加学生宿舍自律管理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并支持学生宿舍自律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完成分配的工作的义务。
2、组织职能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按照学生宿舍管理与服务的标准,加强对宿舍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监督,定期和不定期对寝室内外进行卫生检查,及时记录并公示检查结果。
(2)如遇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处理并上报相关院系负责同志、学生处和保卫处值班人员。
(3)宣传宿舍最新政策,监督后勤集团物业部门对宿舍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监督寝室物品的维修工作的落实情况。
(4)加强学生宿舍文化建设,培养团结友爱,遵章守纪的好习惯。
(5)协助后勤集团及宿舍管理中心对宿舍走访,及时反馈意见,改进宿舍管理、服务。
(二)人员组成与工作方式
1、人员组成
负责人:王孟雅
成 员:李佳雯 黄文玲 王宝倩 贾平平 白 玉 朱艳艳
汪佳美 冯雅倩 李颐秀 谢晶晶 张雨生 纪梦轲
杨琎琎 钮楠楠 程家佳 谷文莉 郭青松 刘来齐
姜 豪 苗 苗 毕海丽 王靖雯 代梦茹 安雨晴
汝文晴
2、工作方式
(1)每位成员每周写一份宿舍动态,准确反映出该宿舍的具体日常情况。
(2)不定期组织成员对寝室进行访问,包括宿舍报修、楼栋设施使用状况和管理人员工作等,对访问情况进行汇总,半月汇报学校,并积极配合宿舍管理中心进行的各种宿舍检查工作
(3)每半月对学生宿舍自律管理委员会工作进行总结,把对宿舍观察监督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