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在全校开展“践行《公约》,从我做起”演讲比赛的方案
根据《阜阳市教育局层转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习签署践行<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活动的通知》(教职函{2016}48号)要求,阜阳幼专团委决定在全校中职单位部门开展“践行《公约》,从我做起”中职生演讲比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践行《公约》,从我做起”。
二、演讲内容
围绕爱祖国,有梦想;爱学习,有专长;爱劳动,图自强;讲文明,重修养;遵法纪,守规章;辨美丑,立形象;强体魄,保健康;树自信,勇担当等公约内容,以生动的语言和感人的事迹,表达对践行公约的理解和感受,展现新时期中职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
三、参赛对象
全校在读中职学生
四、具体安排
各系部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
比赛时间:2016年11月21日16时40分
比赛地点:阜阳幼专演播大厅
在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将被推荐参加市教育局举办的同主题演讲比赛。
五、比赛要求
1、比赛采用抽签制的方式进行(抽签时间另行通知)。评分采取现场评分,即时公布的办法。
2、演讲稿必须原创,严禁抄袭和网上下载;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内容要求真实生动、主题鲜明、积极向上。
3、演讲者须以普通话演讲,语言流畅、生情并茂、感染力强。
4、脱稿演讲,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超时扣分。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若干。并颁发证书和奖品。
获奖选手指导老师均发放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七、其他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演讲活动是开展学习签署践行中职学生“公约”活动的重要载体,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参赛选手素质和演讲比赛质量。
2、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各系部要深入发动学生广泛参与,激励广大学生争做遵守公约、践行公约的模范,确保此次演讲活动取得实效。
3、演讲时需要配乐的参赛选手,在报名时请拷贝至联系人处。
联系人:冯宇,电话:18856840336 , 邮箱:185299041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