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总务处(保卫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不准个人许诺决定。
2、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徇私受贿、收受礼物、礼金。
3、严格执行职业道德,把好质量关、不准把个人感情带入工作之中。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
4、严格遵纪守法,不准参加黄、赌、毒活动。
5、严格执行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工作中特别是经济活动中不准单独或暗箱操作。
6、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准利用职务白吃、白喝、白玩、白拿。
7、严格贯彻勤俭节约,勤俭办事的方针,不准铺张浪费,构建节约型高校后勤。
8、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准泄露保密范围内的各种信息。
9、严格贯彻以党和人民的利益、幼专利益高于一切的基本思想,坚决不做有损党和人民的利益、学校利益的事,在个人利益和学校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坚决服从学校利益。
10、严格遵守财务报账管理制度,杜绝小金库行为,坚决支持纪委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