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安徽省第二所独立设置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系阜阳师范学校。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批复》(皖政秘〔2015〕31号),我校为专科层次普通高校,由阜阳市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
学校占地面积313余亩,设置学前教育系、语言文学系、音乐系、美术系、科学与健康系共等5个教学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000余人,教职工274人。学校坚持“立足皖北,服务全省”的办学定位,以普通全日制教育为主,积极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后培训;以学前教育类专业为主,适度发展相关专业,致力于培养、培训一批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幼儿教育师资。建校(含原阜阳师范学校)50年来,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历届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快学校发展步伐,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阜阳市政府批准,2015年度我校公开招聘人员11名(附件1),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16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阜阳先锋网(www.fyxf.fy.cn)、阜阳人事考试网(www.fyrsks.com)、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fyldbz.gov.cn)等网站上公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学历、年龄、工作经历、专业考试科目设置等要求祥见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以下”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等相关事宜按《2015年度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4月17日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招聘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