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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 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431号)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安徽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皖教人〔20231)

二、认定范围

(一)校内专业课教师(含实验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和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专业课教师。

(二)校内兼任专业课的公共课教师、以及其他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人员。

三、认定层级

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依据不同条件设置三个层级:初级“双师型”教师、中级“双师型”教师、高级“双师型”教师。

四、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2024年4月23日——5月8日)

“双师型”教师认定实行自愿原则,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人事关系在部门的教师按照所在教研室归属,向相应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根据文件要求,请各位申请人提交支撑材料需注意:

1.所有支撑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331日。

2.所有证书,应提供完整、清晰的复印件,包括封面、所有含文字的内页、封底,生效章必须清晰可辨识。凡复印不完整、生效章不可辨识的,不予受理。

3.以注册执业资格类证书申报的,须以注册期为有效期,如超出注册期未注册的,不能作为认定依据。

4.AB 类赛事,以《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2019年版)为主要认定依据。

5.“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只适用于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教师申请认定“双师”资格,且学段和任教专业须与师范任教专业学科相一致。

6.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指教师在进入高职院校任教以前,在企业从事与所教专业相关的管理、技术等实际工作经历,须有个人人事档案(或第三方备案合同)或者社保缴费材料证明。企业实践经历指教师在校期间由所在学校批准去企业脱产挂职的经历,须事先在学校实践管理部门批准备案,明确实践单位及实践时间,由学校出具的相关文件材料予以证明。

(二)学院初审(2024年5月9日——5月15日)

各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小组对教师个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填写《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将一览表内所有教师的个人材料按顺序整理后提交组织人事处。

(三)学校审核(2024年5月16日——5月31日)

学校组建“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查、评议,并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厅复核。

五、报送材料

(一)个人材料:《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一份,双面打印)以及学院盖章的支撑材料。

(二)学院汇总材料:《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纸质盖章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fyyzrsc@126.com

六、有关要求

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是加强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序实施。要严格按照认定依据开展审核工作,确保认定质量。


附件:

1.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2. 《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3.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4.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

5.双师认定常见问题解答;

6.http://zscx.osta.org.cn/(部分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查询网)。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

                                       202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