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工作需要,经相关领导同意,拟公开选聘学生处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全面考核,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选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
面向全校现聘任在行政岗位人员(含在编、编外聘用和校聘人员)公开选聘学生处办事员岗位1名。
岗位职责:负责学校就业指导相关工作。包括:就业数据统计及上报、就业报到证办理、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就业招聘会的组织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选聘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业务相关办公软件。
3、工作态度积极向上,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服务意识、奉献精神,爱岗敬业、健康状况良好。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阜阳幼专选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材料待资格审查后立即发还)。人事处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12月19日
报名地点:格物楼二楼人事处办公室
(二)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岗位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
面试考核由人事处和学生处共同组织。考核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学校研究确定最终人选。聘用方式及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2016年12月16日
附件:阜阳幼专选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