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工作需要,经党委会研究同意,计财处校园卡管理中心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全面考核,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选聘岗位工作任务
本次选聘面向全校教职工(含在编、编外聘用和校聘人员)。
本岗位主要负责校园卡费用结算、卡务等相关工作。工作日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11:00-14:00、下午16:30-19:00(周五下午不上班,周日下午上班)。
三、选聘条件
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和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工作态度积极向上,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服务意识、奉献精神,爱岗敬业,健康状况良好;
3、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5、专职行政人员优先,行政兼课教师周课时量不得超过8节;掌握会计基础知识者优先。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阜阳幼专选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材料待资格审查后立即发还)。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
报名地点:格物楼二楼人事处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岗位工作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总分为100分。
面试考核由人事处组织,评委由计财处和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学校研究后确定为最终人选。聘用方式及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2017年9月6日
附件:阜阳幼专选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