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6-21 浏览次数:
(一)协助学校党政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二)负责学校会议组织、综合文字、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印章管理、信访、保密和外事等工作;
(三)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
(四)负责学校统战工作;
(五)负责学校扶贫、乡村振兴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六)负责学校公务接待、校内外的联络和车辆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校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工作;
(八)负责学校校友会的工作。
(九)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