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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才能共赢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28   浏览:

混迹职场多年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刚到一个新的工作环境, 我们会感到所有的人都对自己很好,大家一团和气,然而时间久了就会发现,看似平静的办公室里却暗涛汹涌,大家都各自心里较着劲,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将其他人看成是自己的“对手”,非要争个你死我活,看看到底谁才是赢家。

特定的环境中,很容易形成一种对立的关系,因为人们已经习惯于用竞争来获取自己的利益,实现自己的价值。这种单打独斗的“个人英雄主义”其实非常危险。一旦陷入这种局限,就很难找到自我发展和突破的出口。每个人拥有自己的长处,同时也有欠缺的地方。对峙的双方能够打破僵局,放下身段,采取合作的姿态才是最好的生存之道。这里面包含着博弈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的效应—猎鹿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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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蒙思想家卢梭在其著作—《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阐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村庄中住着两个猎人,他们都靠上山打猎维持生计。山上的主要猎物是鹿和兔子。照常规来说,他们每天单独行动,能猎获四只兔子。但是如果他们采取合作狩猎的模式,那他们每天就可以共同捕获一头鹿。很明显,合作的好处是远远大于单独行动,单独行动时最好的结果无非是各自的努力都有预期的回报。单纯从解决食物问题的角度考虑,单独行动一天的收获是四只兔子,可以供一个人吃四天;而合作的话,收获是一头鹿,两个猎人平分一头鹿,那可以供每人吃十天。对于这两个猎人,他们的行为决策,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就形成这样一个模式。

1、分头行动,捕兔子,那么结果是得到的食物每人可以吃四天;

2、如果合作猎鹿,那么得到的食物,每人可以吃十天;

3、一个人去抓兔子,而另一个人去打鹿,那前者收益则为四,而后者将无收获。

显然,一起“猎鹿”的好处比单独“猎兔”的好处要大得多。所以,合作—才是一种令资源最大化、利益最大化的模式。权衡利弊,两个人自然会不约而同地选择一起“猎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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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人想要取得一定的发展和成功,就要明白合作的重要性。对于任何人或者是任何企业来说,无论是在哪一方面有专长,或者已经取得某些成就,仅凭个人的力量想要达到成功的顶峰是非常困难的。

合作不仅可以避免失败,减少过多的损失,更重要的是能够达到双赢的局面。但是,想要赢得双赢,就要知道怎样的合作才能达到这种状态。在合作的时候既要保持合作的态度,还要遵循合作的原则,懂得合作,更善于合作,才能在合作中走向成功。

合作双方有能力高低之分。“猎鹿效应”中的两个猎人,如果能力并不是相当的,那么能力强、贡献大的那个猎人,自然就会要求得到较大份的猎物,否则两人合作就不成立。只外,能力弱的一方也会要求大于单独行动时的收获,否则没有合作的必要。很多时候,两个个体的合作无法建立其实就是源于对自己利益的期待过高,损害了对方的利益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