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点: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2〕4号)文件精神及《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阜幼专〔2021〕26号)要求,请各学院、教学点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
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是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职业观和择业观,充分发挥高校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引领作用的迫切需要。各学院、教学点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认真组织评选推荐
各学院、教学点对照《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阜幼专〔2021〕26号)中有关评选对象、比例、条件、程序等规定,秉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择优的原则,落地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压实压紧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切实落实评选推荐优秀毕业生名单须经3个工作日公示、会议研究等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平稳有序。
三、严格执行指标要求
各学院、教学点严格按照学校下达指标评选推荐,不得突破。小学教育学院29名、学前教育学院17名、艺术和体育学院7名、健康和管理学院3名、肥西师范学校12名、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8名、萧县师范学校2名。
四、评选推荐上报时限
各学院、教学点于3月21日前将评选情况报告(须经评议小组组长签字)、附件1-7(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校学生处(就业处)。为便于工作,请各学院、教学点确定一名联系人。
联系人:于老师,电话:0558-2560098、19159901995,邮箱:446696182@qq.com。
附件: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阜幼专〔2021〕26号)关于印发《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阜幼专〔2021〕26号).pdf
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填写说明).docx
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数据库格式和结构附件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数据库格式和结构.docx
3.202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册附件3: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册.doc
4.202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4:2022年安徽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名单.doc
5.XXX学院、教学点省级优秀毕业生评议小组名单表附件5:XXX学院、教学点省级优秀毕业生评议小组名单表.docx
6.XXX学院、教学点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审会议记录附件6:XXX学院、教学点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审会议记录.docx
7.2022年优秀毕业生联系人名单附件7:2022年优秀毕业生联系人名单.doc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就业处)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