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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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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合肥师范学院(阜阳幼专)2019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学[2019]3号)

发布者:  时间:2019-01-14 00:00:00  浏览:

各教学院系:

按照省教育厅和合师院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合肥师范学院(阜阳幼专)2019届毕业生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寝教室文明创建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6.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和获得奖学金次数多的学生,优先评选。

二、评选程序

1月14日—2月25日:各教学院系组织初评、审核、院系内公示,填写《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一份),评选结果在教学院系内公示三天;

2月25日:评定结果报阜阳幼专学生处;

2月26日-3月5日:学生工作处对教学院系各项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结果报合肥师范学院学生处审批;

三、报送材料

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表格见学生处网站),纸质版一份。

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表格见学生处网站),将本教学院系评选学生信息汇总,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联系人:白黎,联系电话:05582593581

邮箱:187025942@qq.com

四、要求

1.请各教学院系如期上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2.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中只填写到“辅导员推荐意见”栏,此栏一下内容无需填写。

3.请教学院系要高度重视,并以此为契机认真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确保评优工作按时完成;坚持标准,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将表现突出、品学兼优的毕业生推选出来。

 

附件:

1.合肥师范学院(阜阳幼专)2019年教学院系省品学兼优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doc

3.《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

附件3: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doc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2019年1月14日     




附件1:

合肥师范学院(阜阳幼专)2019年教学院系

品学兼优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教学点

名额

语言文学系

5

科学与健康系(包括体育教育)

2

音乐教育系

2

美术教育系

2

学前教育学院

9

总计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