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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请假制度及反映问题程序

发布者:  时间:2013-10-02 00:00:00  浏览:

一、学生请假制度

1、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在校学习期间,无十分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学生因病或因事需请假者,必需履行以下手续:

(1)由本人(急重病情况除外)写书面请假条,到班主任处填写由教务处统

一印制的请假条;

(2)请病假者必须持相关医疗证明,一周以上的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

的证明及病例。请事假者原则上不准,确需请假的,必须写出书面请假

条,按规定程序审批手续后,方可离校。

(3)办理审批手续的程序:一天以内的病、事假,由班主任审批;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的病、事假由班主任签署意见报所在部审批;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病、事假由班主任、部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班主任和部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长审批。以上请假手续一律交各部备案。不办请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课。班主任审批请假时,必须严格控制请假人数,原则上每班每天请假人数不得超过2人次。(特殊情况除外)

3、学生不请病、事假所缺课按旷课计算,缺课一节记为旷课一节,缺自习和活动课均按课时计算。

4、学生请病、事假必须按期返校,并到班主任处销假;超假者原则按旷课论处,特殊情况需申明理由。

5、严格学生考勤。

(1)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老师负责,凡不到者一律作旷课标记,由各部对照

请假条确定缺旷。迟到或早退十分钟以上者按旷课论处。

(2)学生自习课的考勤由自习课老师负责,凡缺课者一律作旷课标记,由各

部对照请假条确定缺旷。

(3)早操、课间操由检查组考勤。缺操一次记为旷课一节

(4)第二课堂的考勤由指导教师负责,缺课一次按一节课计算。

6、以上考勤均交教务处汇总、登记公布。

7、学生请假流程表

请假天数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一天以内

本人申请(请假条)

班主任审批

 

班主任留存假条

一天至二天

本人申请(请假条)

班主任签署意见

系主任批假

班主任留存假条

三天至一周

本人申请(请假条)

班主任和系主任签署意见

教务处批假

班主任留存假条

一周以上

本人申请(请假条)

班主任、系主任和教务处签署意见

分管校长批假

班主任留存假条

 

二、学生反映问题程序

我校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若遇到问题并需要反映的,可以向以下个人或部门反映,有:所在班的班主任、本教学部或者相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