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12-0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2021年安徽省“‘十佳’‘百优’"大学生”选树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原则,现将经学院和校团委审议确认拟推报人选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见附件。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意,可向校团委(电话:0558-2587811)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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