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附属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专业发展,提升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实力和水平,根据《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我校第一批专业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选拔办法、管理及考核规定
按照《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二、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1、 10月27日下午5点前,申报人填写《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带头人推荐表》(附件1,一式二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系部。各系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后,连同附件1、2及推荐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系部印章)一并报送选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专业限推荐1-2名。
2、10月28日,组织成立专家委员会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实际对各系部推荐的人选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初步人选。
3、10月30日前,人事处将初定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
4、10月31日,人事处将公示无异议人选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并批准认定后,发文聘任。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本次专业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特成立如下组织机构:
1、成立第一批专业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带头人选拔推荐的审核、投诉处理及复核等工作。
组 长:汤志
副组长:孙驰、王刚、朱晓山、马俊岭、江长淮
成 员:陈慧海、王亚民、陈为科、张永旗、王红梅、钱友莲、刘艳、郭玉敏、朱启俊、李军、汪佳佳、肖文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处,负责本次专业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其他日常事务。
2、选拔推荐评审专家委员会(11人)
由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根据学科结构临时抽调,负责本次专业带头人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核、初步人选的确定工作。
四、工作要求
1、严格程序、精心组织。
各系部应根据专业建设的实际,按照《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开展选拔推荐各项工作。各系部应成立选拔推荐工作小组,制定本系部专业带头人评选推荐具体实施办法,并报选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做好服务。
2、严守纪律、规范操作。
严肃评选推荐工作纪律,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客观、公正。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推荐工作的严肃性,严格把关,宁缺毋滥。严格回避制度,申报本次专业带头人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专业带头人评审专家委员会等与选拔推荐相关的具体工作。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员永久性取消其参评资格;对把关不严及营私舞弊的部门和人员通报批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带头人推荐表
2.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专业带头人推荐汇总表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