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人社秘〔2013〕24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阜单位、高等院校:
为切实做好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5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省驻阜机关事业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编制内在职工勤人员。
二、报名工作
(一)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于9月28日前向本人所在单位报名。报名时须填写相关申报表(一式三份),交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5张。
(二)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统考工种技术业务笔试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9月29日—30日和10月8日(每天8:30—17:30),其中:市直报名时间9月29日—30日,县(市、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10月8日,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期间,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主管单位、在阜各省直单位、中央驻阜单位、高等院校持经审核盖章的《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技术等级考核报名汇总表》、《技师考评申报表》、《技师考评报名汇总表》(均为一式三份,表格样式见附件2—5,及电子版),到阜阳市行政学院大礼堂办理报名、缴费手续。
(四)在阜省直单位、中央驻皖单位、高等院校报考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报考资格后,由单位集中到市行政学院大礼堂报名。
三、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条件
(一)初次考核申报条件
2010年1月1日以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可按以下申报条件参加相应等级考核:
1.工作满2年并在转正定级后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年的,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2.工作满15年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的,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3.工作满25年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0年的,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二)晋级考核申报条件
已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参加晋级考核:
1.工作满10年,并在本工种初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个考核合格年度的初级工,可申报晋升中级工考核。
2.工作满20年(或在本工种工作满15年),并在本工种中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个考核合格年度的中级工,可申报晋升高级工考核。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现仍在同工种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申报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年限或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可放宽3年,且不受考核合格年限的限制。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个人前5名;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
(3)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技术能手称号并保持荣誉的;
申报晋级考核,上述成绩应是在现等级工勤技能岗位上取得的。
4.复员退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首次确定技术等级后申报晋升高一级技术等级,须符合技术工种等级年限条件,可不受5个考核合格年度限制。
(三)技师考评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技术技能水平,业绩良好。
2、在技术工种岗位工作满25年,且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或兑现高级工工资满5年),现仍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工作的。
3、在高级工工勤技能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的,申报条件适当放宽。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个人前5名,或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技术能手称号并保持荣誉的,申报条件放宽工作年限5年。
(2)在全省行业(系统)技术比赛中获一等奖,或获市级劳动模范或技术能手称号并保持荣誉的,申报条件放宽工作年限2年。
四、资格审查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报考资格应按规定条件严格审核。市、县(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所在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省直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由省直部门人事处负责审核;中央驻皖单位、高等院校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考试考核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市属各单位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县(市、区)所属各单位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即使考核合格,也不予核准晋级,责任由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单位)承担。计算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五、考试费用
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统考工种技术业务笔试按《安徽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13]166号)执行。1、报名费每人10元;2、技术业务笔试每人30元;3、操作技能收费标准见附件6;4、技师考评收费:论文答辩费每人次40元,评审费每人次150元。
六、考试时间
(一)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6日。
(二)技能考核时间:2013年11月29日—30日(如在2日内无法考核完成,考核时间可顺延)。
七、未尽事宜请咨询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核政策咨询:职业能力建设科 2292506
技能考核和技师评审咨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262858
工资政策咨询:工资福利科 2262642
人事管理政策咨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273009
报名及技术业务笔试考务咨询:人事考试院 2262161
投诉举报: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2264191
附件:1、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种范围
2、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
3、技术等级考核报名汇总表
4、技师考评申报表
5、技师考评报名汇总表
6、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操作技能考核收费标准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4日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