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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教学系部、继续教育中心

根据《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七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组织推荐我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熟悉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及考试改革政策规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

    3.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本学科(领域)教学(研究)工作5年以上,中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教师职务,其中,中学音体美学科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5.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其中,中级职称女性教师一般在52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遴选学科及名额

《教师资格面试考官遴选学科及人数分布》(附件1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各教学系部、继续教育中心要广泛宣传,组织本部门教师学习相关文件。教师根据文件规定的遴选范围和基本条件积极到专业所在系部申报,填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附件2并提交电子照片(尺寸为1寸蓝底彩色证件像片,大小为300K,格式为jpg。);相关系部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等额确定推荐人选并于2月20日前将部门推荐报告、考官推荐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电子照片等材料学校人事处

(二)学校推荐。人事处对各部门推荐人员申报资格进行复审并将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市教育局

(三)市级审核。市教育局对学校推荐上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推荐人选报省教育厅。

(四)省级审定。省教育厅对各地推荐上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采取“送培到市”的方式,指导各市组织专项业务培训,对经培训合格的面试考官颁发考官证书,纳入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库。

四、遴选要求

(一)要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择优推荐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公道正派的优秀教师。

(二)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条件及程序,做好宣传和人选推荐工作,已经被推荐的人员不再重复推荐。跨系部或部门申报的教师应到专业所在系部申报。

(三)特级教师、市级名师名校长、专业或学科带头人等优先推荐。

(四)入选考官要严格遵守考官组织纪律,被市教育局抽选担任考官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推诿、请假;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入选考官的工作,被市教育局抽选担任考官工作期间视同承担市级培训任务。

联系人:邢秋迪      联系电话:2560226  13855880868

 箱:7756516@qq.com

 

 

        人事处

                                   2017年2月14

 

附件1:教师资格面试考官遴选学科及人数分布.xlsx

附件2: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docx

附件3:申报面试科目代码与名称对应表.docx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