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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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学〔2021〕64号)

发布时间:2021-09-24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小学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艺术和体育学院:

根据《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阜阳市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方案的通知》(阜教助〔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本次活动,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机制,突出宣传工作重点,改进宣传方式,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学生宣传国家、省、市、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以及资助工作取得的成效,不断提升学生及家长对资助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帮助贫困学生建立完成学业、走向社会的自信心。

二、活动安排及范围

1.宣传范围:我校所有在籍在校中职学生。

2.活动安排:9月23日——10月15日为“宣传月”实施阶段。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开展好各项宣传活动。

10月16日——20日为活动总结阶段。各学院要及时总结本次活动的方式、内容、成果和好的做法,选取优秀宣传案例,并按时上报文字总结与信息、图片等资料。

三、宣传内容

各学院向本院中职学生宣传国家、省、市、校资助政策体系,重点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内容和申请资助的条件及资助成效等。

四、宣传方式

1.网络宣传。各学院可以利用学院网页、微信公众号及时上传资助政策、资助活动等内容。

2.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各学院可以组织辅导员(或班主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学生资助志愿者”共同学习资助政策、申请条件、评审程序等相关工作知识,以班会形式开展“开学第一课”的宣传活动,重点解读目前国家资助政策的内容及学生提交申请的条件、办理程序等。

3.发放《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须知》宣传材料。根据阜阳市教育局的要求,要将《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须知》发放到我校每一位在籍在校中职学生手中。

4.加强校园宣传。学院、班级作为资助宣传的第一“战线”,各学院要在显著位置设立资助宣传专栏,悬挂资助宣传条幅,也可通过征文、演讲、黑板报等形式走入班级、深入学生进行宣传。

5.开展“资助工作谈一谈”活动。各学院可邀请部分学生进行“资助工作谈一谈”活动,座谈中除宣传资助政策外,多听取学生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多了解学生的心声,选取有代表性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向学生处(就业处)反映。

6.其他宣传方式。各学院也可结合本院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以彰显本院特色的其他有效方式进行资助宣传。

五、工作要求

1.注重宣传时效。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多形式、全方位、地毯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学生对资助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率。

2.各学院要在10月20日前报送“宣传月”活动总结、优秀宣传案例、资助工作谈一谈活动中有代表性的意见或建议(每个学院至少上报1个宣传案例)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邵老师,联系邮箱:571815398@qq.com

联系电话:0558—2593581

 

附件: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中职)

学〔2021〕64号 附件: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xlsx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就业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