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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中职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的通知(学〔2019〕40号)

发布时间:2019-10-14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各教学院系:

为做好我校2019年中职学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对有关评审材料的报送,根据《阜阳市教育局 阜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助函〔2019〕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教学院系遵照执行。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中职阶段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优秀。

(六)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表现特别突出”主要是指: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在职业技能竞赛或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世界技能大赛取得优胜奖以上和入围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及国际性职业技能竞赛获前8名,在中国技能大赛等全国性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优秀名次(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选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4.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的主力队员。

5. 在重要艺术展演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全国性及国际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以上展演(比赛)省级遴选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前二名奖励。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6. 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五四奖章等个人表彰或荣誉称号。

7. 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优秀作品展示展演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要创作人员。

8. 在创业等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的。

三、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应按照《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1-2),规范认真填写《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1)。

(二)教学院系评审。教学院系在收齐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后,成立以教学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学生名单2人。经教学院系党政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在本教学院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三)材料规整。公示无异议后,各教学院系要严格按照要求在拟推荐学生的《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填写“院系意见”,并提交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参加学校评审。

(四)学校评审。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各教学院系拟推荐人选评审,提出本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经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集体研究后确定本校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五)材料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四、注意事项

(一)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中等职业院校设立的荣誉最高、奖励金额巨大的国家级奖项,各教学院系必须高度重视。学生申请前,各教学院系要召开国家奖学金申请动员会,保证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及时了解国家奖学金申请办理流程和工作时限。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荐最优秀的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确保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真正代表广大优秀高校学生的优良素质和精神风貌。

(二)为提高审核工作的准确性与科学性,各教学院系要指导学生严格按照《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1-2)进行填写,不得随意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同时杜绝出现评审标准过于宽松,评审把关不严,材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的现象。

(三)对在评审工作中出现的虚报或审核不严现象,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其所在教学院系将不得参加下一年的国家奖学金评审。若国家奖学金资金已经发放,学校还将追回所发奖学金,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四)学校设立监督电话:05582563391

在评选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学校监督电话进行意见反馈。

五、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二)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2.拟推荐获奖学生版纸质《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1)一式一份,需同时报送电子版。《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表》(附件2)一式一份,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3.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助推荐公示情况报告》(附件3),一式一份,纸质版。《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评议小组名单表》及其相关附件,纸质版。

4.各教学院系推荐参评学生所在年级学生成绩排名表。

附件:

1-1. 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1-1: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1-2.《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附件1-2:《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doc

2. 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表

附件2: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表.xlsx

3.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职2018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比标准

附件3: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比标准.doc

4.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助推荐公示情况报告

附件4: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助推荐公示情况报告.doc

5.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评议小组名单表

附件5: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评议小组名单表.xls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