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为认真做好我校2018年校内奖学金和校内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激励学生奋发向上,不断进取,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争先创优、发展特长、求实创新,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各项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学校资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根据《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实施细则》(阜幼专[2017]157号)和《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下发高职校内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阜幼专[2017]210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7—2018年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和2018-2019学年校内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7—2018年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
1.评选依据和评选范围
各教学院系组织本教学院系所有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学习《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实施细则》(阜幼专[2017]157号)文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评选出本教学院系2017-2018学年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
评选范围:2014级、2016级高招、2017级高招、2016级中招和2017级中招所有班级。
2、评选工作原则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评选,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由辅导员(班主任)直接指定,不得因学生获得国家资助而取消获得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资格。
3.上报材料和时间
2018年11月29日前上交以下材料:《2017—2018学年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报告》和《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其中工作报告要上交由教学院系主任签字的纸质材料,汇总表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2018—2019学年校内助学金
1.评选依据和评选范围
各教学院系组织本教学院系所有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学习《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实施细则》(阜幼专[2017]157号)和《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下发高职校内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阜幼专[2017]210号)文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评选出本教学院系2018-2019学年校内助学金获得者。
评选范围:2014级、2015级、2016级高招、2017级高招、2018级高招和2016级中招所有班级。
2、评选工作原则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评选,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由辅导员(班主任)直接指定,不得存在已获国家资助的学生。
3.上报材料和时间
2018年11月29日前上交以下材料:《2018—2019学年校内助学金评选工作报告》、《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助学金申请表(高职)》、《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助学金申请表(中职)》、《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助学金汇总表》,其中工作报告要上交由教学院系主任签字的纸质材料,汇总表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系应严格按照《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实施细则》(阜幼专[2017]157号)和《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下发高职校内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阜幼专[2017]210号)文件要求,在总结近年实施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认定标准,严格公示制度,公开、公平、公正的做好此项工作。
2.各项评选工作中各教学院系不得突破文件要求的贫困生认定人数名额。
3.2016级中招班所有建档立卡学生享受校内助学金2018年秋季资金(500元/人)已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发放完成,现应补充《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助学金申请表(中职)》等相关资料。
4.所有上报材料均需要按照合肥师范学院(阜阳幼专教学点)、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阜阳幼专教学点)、阜阳幼专(高职)、阜阳幼专(中职)学生学籍进行分类上报。
四、材料报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德馨楼220室,联系人:白黎,联系电话:0558-2593581。
附件:
1.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1: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xls
2.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助学金申请表(高职)
附件2: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助学金申请表(高职).doc
3.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助学金申请表(中职)
附件3: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助学金申请表(中职).docx
4.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助学金汇总表
附件4: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助学金汇总表.xls
5.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类奖(助)学金推荐公示情况报告
附件5: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类奖(助)学金推荐公示情况报告.doc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