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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4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各教学系: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资助政策,记录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勇于登攀,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根据安徽省学生资助工作研究会《关于开展“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征文活动的通知》(皖资研会函[2017]7号)文件精神,决定在高职阶段开展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我校高职全体师生。

二、征文主题

自立自强  励志成才  报效祖国

三、写作要求

1.征文体裁不限,可以是散文、报告文学、资助故事、演讲稿、受助感言,也可以是工作案例、调研报告。题目自拟,限3000字左右。

2.文章要求紧扣主题。学生作品须回顾自己的成长经历和心路历程,介绍自己受到国家、学校、社会资助后学习、生活和思想成长的故事和感悟,并真实地反映自己的所思所想所感,能够展现坚定理想信念、勇于登攀、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感恩守信的精神面貌,使参赛作品富有较强的感染力。教师作品可以结合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经验体会,谈在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和落实过程中取得的新进展、新变化,突出反映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效果和工作获得感。

四、投稿要求

1.请各教学系组织好本系的宣传、组织、选拔、推荐工作,语言文学系、科学与健康系、学前教育系每系至少推荐5篇,音乐教育系、美术教育系每系至少推荐2篇,体育专业至少推荐1篇。由各教学系统一收集稿件后,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52621227@qq.com,同时提供纸质版,联系人:王彬彬,办公电话:0558-2593581。不受理学生个人自行发送的电子稿件和纸质稿件。

2.稿件末页落款处须写明作者姓名、教学系、班级、和本人手机号码。

3.投稿时间截止20171220日。

五、评审及颁证

1.所有稿件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齐后由学校组织相关评委进行评审。

2.经评委审查,标题写法、正文写法、字数要求、投稿要求符合规定的方可进入评审程序。

3.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数由评委会按进入评审程序的稿件数取比例确定。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奖品(或奖金),精选优胜作品提交省学生资助工作研究会参与省级评审并在学校网站、广播站、宣传栏进行宣传推广。

4.征文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行为。投稿者须填写《作品原创性承诺书》(见附件),并将手写签字原件随同稿件一起交至校资助中心,方可进入评审环节。稿件中若参考和引用文献资料请采用文末注的形式说明引文的出处。

 

附件:作品原创性承诺书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1213   

 


 

 

附件:

 

作品原创性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以诚信的态度参加此次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征文活动,投送作品为自己的原创作品。如本作品涉及抄袭、借用、请人代写或一稿多投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承诺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