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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合肥师范学院(阜阳幼专教学点)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各教学系:

按照省教育厅、合肥师范学院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三)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寝教室文明创建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六)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和获得奖学金次数多的学生,优先评选。

二、评选程序

34日—38日:各教学系组织初评、审核、系内公示,填写《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

38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教学系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评定结果在全校公示五天;

312日:公示无异议,将公示结果经学校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合肥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三、报送材料

(一)《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表格见学校资助中心网站下载专栏),电子版一份,打印签名版一份。

(二)《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表格见学校资助中心网站下载专栏),将本教学系评选学生信息汇总,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联系人:白黎,联系电话:0558-2593581

邮箱:187025942@qq.com

四、要求

(一)请各教学系如期上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二)请教学系要高度重视,并以此为契机认真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确保评优工作按时完成;坚持标准,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将表现突出、品学兼优的毕业生推选出来。

五、填表注意事项

《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中“院校名称”填写: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填表日期”为201835日;“专业”请按照附件1中专业名称填写;“学业成绩”填写2017学年专业课成绩和非专业考试课成绩(体育课成绩必填);“获校级以上奖励情况”填写专科阶段获奖情况(获奖证书日期在20168月以后);“辅导员推荐意见”由班主任填写;“辅导员推荐意见”栏以下请不要填写。

 

附件:

1.2018年合肥师范学院(阜阳幼专教学点)省品学兼优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

3.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34


附件1

合肥师范学院(阜阳幼专教学点)2018

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教学系

专业

人数

名额

语言文学系

初等教育(中文与社会方向)

167

3

初等教育(英语方向)

科学与健康系

初等教育(数学与科学方向)

23

1

音乐教育系

初等教育(音乐方向)

63

1

美术教育系

初等教育(美术方向)

55

1

学前教育系

学前教育

288

6

体育专业

初等教育(体育方向)

30

1

 

626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