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内容与标准
1、国家助学金政策
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一、二年级集中连片地区农村、县镇(不含县城)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金额:每生每年1500元,分十个月发放。
备注:安徽省集中连片地区指:颍上县、阜南县、临泉县、利辛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县城”指县政府所在的城镇即城关镇。
一、二年级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一年级在校生数 “减”一年级集中连片地区学生数“减”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数)×15%。
2、国家免学费政策
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一、二、三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资助金额:按照上级部门核定学费标准。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在校城市学生数“减”城市涉农专业学生)×10%。
(三)校内奖助学金
有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不享受国家资助(包括助学金和免学费)的同学,学校每月发放50元的校内奖助学金;
(四)校内其他资助
在校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二、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一)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定,具体流程如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分别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开学两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县(区)级民政等相关部门或乡镇(街道)证明材料。
3、班主任受理学生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及非连片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班级评审,将初审结果上报所在教学部;
4、教学部在审核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将资助学生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5、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将拟资助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名单交校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6、学校学生资助中心依据学生本人的身份证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
(二)免学费的申请和评定,具体流程如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
2、申请免学费的学生,在开学两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农村和县镇户籍的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市户口学生除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必需提供所属市、区级人民政府民政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相关证明材料或市、区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班主任受理学生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及及非连片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班级评审,将初审结果上报所在教学部;
4、教学部在审核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将资助学生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5、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将拟资助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名单交校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6、学校学生资助中心依据学生本人的身份证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卡。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说明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认定标准: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父母双方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7)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城市家庭只有一个子女并且家庭经济困难的;
(8)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具备上述情形之一者,需提交市、区级人民政府民政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相关证明材料或市、区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相关材料要求
1、公安局出具的单页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办理;
2、户口簿须将首页与学生户口所在页印在同一页;
3、身份证须将双面复印在同一页;
4、身份证为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姓名必须与学籍名一致;
5、低保证、革命烈士证、学生残疾证、农村五保证等材料单页复印;
6、统一采用标准A4纸复印。
三、申请资助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规定
(一)申请资助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一年内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且表现良好。
(二)申请资助的相关规定
1、按学校要求及时上缴学费、住宿费、书本资料费等;
2、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
3、资助审核时均需携带原件进行验证。
四、“中职学生资助卡”的办理与使用
(一)因办理“资助卡”需学生本人二代身份证,请同学们在入学前办好二代身份证,以免耽误各项资助的资格审核及“资助卡”的办理。
(二)资助卡
1、学校为每一位初次申请的同学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并且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2、领到“资助卡”的同学仔细阅读《用卡须知》,及时到指定银行修改密码。
(三)挂失与补办
受助学生因管理不善造成“资助卡”丢失或损毁等,应立即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注销银行账号,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及时到指定银行办理挂失、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