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教学点2017年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合肥师范学院阜阳教学点2017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合肥师范学院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2017届高师毕业生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三)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寝教室文明创建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六)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和获得奖学金次数多的学生,优先评选。

二、评选程序

2月15日—2月21日:各系部组织初评、审核、系内公示,填写《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并于2月21日前交至校资助中心。

2月22日—2月28日评选结果在我校公示一周;

3月1日—3日:评定结果报合肥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三、报送材料

(一)《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电子版一份,照片二张,纸质版两份)。

(二)《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表格见学校资助中心网站下载),将本系部评选学生信息汇总,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联系人:王彬彬,联系电话:15551681166

邮箱:52621227@qq.com

四、要求

(一)请各系部如期上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二)请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并以此为契机认真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确保评优工作按时完成;坚持标准,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将表现突出、品学兼优的毕业生推选出来。

附件:2017年各系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2月14日

   

附件1:

2017年各系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教学系

人数

名额

学前教育系

240

5

语言文学系

178

3

科学健康系

57

1

音乐教育系

90

2

美术教育系

43

1

总数

608

12

 

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填报要求:

1、院校名称填写:“合肥师范学院”。

2、填表日期填写:2017年2月20日。

3、专业按照合肥师范学院学生证进行填写。

4、学业成绩填写最后两年专业主干课成绩(由各系自行确定)。

5、获校级以上奖励情况填写我校及以上奖励情况。

6、辅导员推荐意见由班主任填写。

7、院系意见由我校填写,系部不要填写。

8、该审批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均要提交。其中,纸质版一式两份,照片为近期蓝底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与纸质版同底板,(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同材料一同交至资助中心,不要自行粘贴在表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