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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3-10-0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阜师资[2012]1号

为使我校资助管理工作规范、顺利实施,切实把国家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增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使资助管理机构的工作得到有效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及时、准确地传达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中职资助文件精神。

2、通过网络、广播、黑板、橱窗等形式,加强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家喻户晓。

3、严格做好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建立和完善受助学生个人台帐,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助金发放及学生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4、做好中职学生资助信息月报和学期报表完整、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的发生。

5、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分月发放,严格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国家免学费按照上级物价部门审核的学费标准进行发放,分学期发放。

6、严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

7、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要严格做好资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做到无代领,无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行为,无强制消费或抵减学费等行为。

8、班级要及时向校学籍管理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报送学生异动情况,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及时调整国家资助金的发放。

9、 督促各班级认真做好资助信息的统计、汇总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学校资助中心报送班级资助信息。

10、 加强对各班级学生资助工作的核查、指导工作,做到科学管理,严守保密制度。

 

 

 

 

一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