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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聘用第二届“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学〔2021〕27号)

发布时间:2021-05-2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为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提高学生自身能力,倡导学生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参与学生资助宣传活动。根据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皖教助函﹝2017﹞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请各学院从本院2020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中选拔“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动员组织工作

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是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迫切需要,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是学校优秀学生的代表,在学生中更有感召力,更具示范性。同时,他们更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对资助工作更有感情,是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可依靠的重要力量。要充分调动所有获得奖学金学生的积极性,动员他们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资助政策宣讲,常发声、发好声,充分发挥其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作用。

二、创新宣传形式,明确宣传重点

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特色,根据学生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团,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回到家乡、回到高中、初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彻底扫除经济上的顾虑,安心学习、健康成长。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或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或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4.开展定点式宣传。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的上交工作,面向新生介绍“绿色通道”以及国家、省、校各项资助政策。

5.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结合“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资助两节课”、“开学第一课”、“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等活动,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三、建立常态机制

各学院要把选拔聘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细。要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拔和培训工作,将这一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资助育人工作结合起来,要为这一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经费支持。对于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学校将通过颁发荣誉证书、表扬信等形式予以表彰。

四、选拔、聘任和培训形式

1.“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拔采取学生自愿申请和学院推荐向结合的形式,由各学院负责选拔工作;

2.各学院选拔后将本学院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名单在2021年6月10日统一报送至校学生处(就业处),校学生处将统一印制聘任书。

3.“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培训由各学院结合学院特色进行培训。

 五、高度重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总结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做法材料,不定期报送至571815398@qq.com,同时在本学院网站上进行宣传。

 

附件:阜阳幼专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信息登记表

附件:阜阳幼专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信息登记表.docx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就业处)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