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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合肥幼专(阜阳幼专教学点)2019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4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各教学院系:

为做好合肥幼专(阜阳幼专教学点)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对有关评审材料的报送,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及《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评比及实施办法》、《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及实施办法》、《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及发放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校评选国家奖助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各教学院系要在认真总结上一学年工作经验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应在评选范围内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中居前列,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位次靠前的没有被推荐,必须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且需理由充分。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各教学院系必须按照学校下达的评审指标,进行等额评审。

4.各教学院系统一使用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

(三)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分档具体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必须有分档差别。

2.各教学院系要严格按照各档名额分配的指标进行分配,不得突破指标。

3.各教学院系应积极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将特殊群体全部纳入到国家助学金范围,其中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

(特殊群体学生数据随文下发,其中教育厅提供的建档立卡名单已经发到各教学院系进行核对完成,且建档立卡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资金已在9月25日前由合肥幼专完成发放。下发建档立卡名单里的学生无需评审,直接享受了最高档国家助学金。)

(四)认真履行评审、公示等程序。

1.班级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评议认定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2.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名单由各教学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履行公示程序后,报学校审核。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和资助档次经各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履行公示程序后,报学校审核。

二、关于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

(一)报送时间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和系统模板表格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9日。

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和系统模板表格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

(二)报送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2)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

(3)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类奖(助)学金推荐公示情况报告(附件7),纸质版和电子版。

(4)《系统模板》(附件8-1),只报送电子版。

(5)阜阳幼专国家励志奖学金评议小组表(附件10),纸质版。

2.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档次划分、资助标准、受助学生人数等。

(2)《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评审情况备案表》(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

(3)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类奖(助)学金推荐公示情况报告(附件7),纸质版和电子版。

(4)《系统模板》(附件8-2),只报送电子版。

(5)阜阳幼专国家助学金评议小组表(附件11),纸质版。

(三)报送注意事项

1.省教育厅将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报送,各教学院系要保证报送的模板数据无误,能够顺利导入系统。

2、评审报告。各教学院系的评审报告是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各教学院系应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撰写,应反映本系的操作过程,内容要具体详实。

3、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表等Excel表格填写要求:“学生姓名”一列填写时字符与字符之间不应有空格,如学生姓名为张三应输入“张三”,不应输入“张  三”;“公民身份证号码”、 “建行卡号”两列填写时应注意将单元格格式设置为文本型;“民族”一列填写简称,如为汉族则填写“汉”;“入学年月”一列填写时应将单元格格式设置为日期型,类型为“200X年X月”,例如“2011年9月”。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报送要求:各教学院系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和格式。《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上报纸质材料统一要求为文档打印件,纸型大小为A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学习成绩”栏应填写申请学生各科具体成绩、班级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成绩和排名等情况;“申请理由”应包括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立志成才等方面内容。各项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准确、详实。

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发邮箱,请勿QQ在线发送,以免遗漏,谢谢。

联系人:邵惠;电话:05582583581;电子邮箱:571815398 @qq.com。

附件:

1.2018-2019学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阜阳幼专教学点)国家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表

2.2019-2020学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阜阳幼专教学点)学校国家助学金分配表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4.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5.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5: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6.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评审情况备案表.xls

7.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各类奖(助)学金推荐公示情况报告

附件7: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类奖(助)学金推荐公示情况报告.doc

8.系统模板(电子版下发)

9.特殊群体名单(纸质版下发)

10. 阜阳幼专国家励志奖学金评议小组表

附件10:阜阳幼专国家励志奖学金评议小组表.xls

11. 阜阳幼专国家助学金评议小组表

附件11:阜阳幼专国家助学金评议小组表.xls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2019年9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