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高职班: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资助文件精神,本学期资助政策有所调整,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高职阶段2017年秋季开学资助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大家遵照执行。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适用范围:我校2016级、2017级高招班;合肥师范学院(阜阳教学点)2016级(五年级)、2017级(四年级)各班
请各班班主任认真了解本班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做好2017—2018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是国家奖助学金认定评审的基础,请各系、各班按照《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认真执行。
各教学系应于2017年9月22日前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相关材料进行录入系统(合师院学生相关数据由我中心统一录入),并将所有纸质材料上交校资助管理中心。
二、国家助学金
适用范围:我校2016级、2017级高招班;合肥师范学院(阜阳教学点)2016级(五年级)、2017级(四年级)各班
请各班班主任认真了解本班学生,根据《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实施细则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选国家助学金。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本学年高职阶段建档立卡学生均不需经过评议直接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建档立卡学生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库》(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库)确定。其中2016级建档立卡库中学生本学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金2000元已于2017年9月1日前通过银行发放到学生本人农行卡中(合师院发放为建行卡),未发放成功的学生我中心将单独联系,补发资金同新生建档立卡库中学生一并发放。
我校2017级高招班建档立卡库学生名单已经确定,我中心将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在2017年9月15日前将建档立卡库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本学期资金(2000元)发放到学生本人农行卡中。
合肥师范学院(阜阳教学点)2017级各班建档立卡库学生名单也已确定,请各班班主任通知学生本人办理建设银行卡,于2017年9月7日以教学系为单位分班将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号统一上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我中心统一上交合师院发放本学期助学金(2000元)。
因特殊原因不在上级下发《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库》中的建档立卡学生,必须提供学生所在地县(区)级扶贫部门开具的“建档立卡”证明后,方可按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规定予以相应资助。
国家助学金相关名额分配及材料交送时间待上级主管部门将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我校后另行通知。
注: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仍需按照国家助学金申请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三、国家奖学金
适用范围:我校2016级高招班;合肥师范学院(阜阳教学点)2016级(五年级)各班
请各教学系、2016级各班班主任认真了解本班学生,根据《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实施细则,结合学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认真准备参与评选国家奖学金学生材料。
国家奖学金相关名额分配及材料交送时间待上级主管部门将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我校后另行通知。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
适用范围:我校2016级高招班;合肥师范学院(阜阳教学点)2016级(五年级)各班
请各教学系、2016级各班班主任认真了解本班学生,根据《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实施细则,结合学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进行评选。
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名额分配及材料交送时间待上级主管部门将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我校后另行通知。
五、学生名单表
适用范围:我校2016级高招班;合肥师范学院(阜阳教学点)2016级(五年级)各班
请各班班主任统计本班学生名单,填写《2017年秋季学生名单表》,于2017年9月18日前以教学系部为单位上交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提交电子版。
六、综合测评积分一览表
适用范围:我校2016级、2017级高招班;合肥师范学院(阜阳教学点)2016级(五年级)、2017级(四年级)各班
请各班班主任认真按照《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要求做好本班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填写《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综合测评积分一览表》,于2017年9月25日前以教学系部为单位上交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提交电子版。
七、资助政策“两节课”活动
适用范围:我校2016级、2017级高招班;合肥师范学院(阜阳教学点)2016级(五年级)、2017级(四年级)各班
开学时以班会课或开学典礼的形式给学生上一节本学习阶段自政策宣传课,全面宣讲在校期间国家及学校出台的本学段各项资助政策、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政策及具体的申请、发放操作办法,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得到有效资助。
《两节课活动反馈表》以教学系为单位,9月25日前统一上交校资助中心。
八、助学贷款回执单
适用范围:我校2016级高招班;合肥师范学院(阜阳教学点)2016级(五年级)、2017级(四年级)各班
请各班认真收集本班所有办理助学贷款学生的回执单(今年在国开行与农信社办理的助学贷款都存在回执单),以教学系为单位于2017年9月6日分班级统一交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收费发票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校计财处核实后统一发放。
注:我校2017级高招班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的回执单由我中心统一收取。学生报到时请先到我中心设置的“绿色通道”进行登记。
上述所有材料必需用黑色钢笔或黑色水笔填写。相关表格请到“资料下载”专栏进行下载。
联系人:白黎 联系电话:18105583399
电子邮箱:187025942@qq.com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58-2593581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