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艺术和体育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对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相关材料的审核、报送,全面保障我校2020-2021学年中职学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324号)文件精神,及阜阳市教育局通知,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中职阶段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优秀。
(六)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对于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前5%,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审核其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参考项目目录及说明详见附件1),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院审查,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查证明。
三、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应按照《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认真填写《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推荐理由”由辅导员(班主任)按照要求填写并签名。
(二)学院评审:学院在收齐本院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后,成立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院拟推荐学生名单。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三)材料规整: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在拟推荐学生的《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填写“年级(专业)意见”、“编号”和“全国学籍号”,并提交至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参加学校评审。
(四)学校评审:由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本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经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确定本校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五)材料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进行市级评审。
四、注意事项
(一)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中等职业院校设立的荣誉最高、奖励金额巨大的国家级奖项,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学生申请前,各学院要召开国家奖学金申请动员会,保证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及时了解国家奖学金申请办理流程和工作时限。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荐最优秀的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确保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真正代表广大优秀学生的优良素质和精神风貌。
(二)为提高审核工作的准确性与科学性,现将《安徽省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工作表填报程序》转发给大家,要求学院填报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及《填报程序说明》,坚决杜绝评审标准过于宽松,评审把关不严,材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等现象。
(三)对在评审工作中出现的虚报或审核不严现象,学校将取消学生参评资格,其所在学院将不得参加下一年的国家奖学金评审。若国家奖学金资金已经发放,学校将追回所发奖学金,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四)学校设立监督电话:0558-2562556、2563391
在评选过程中如有评审流程不透明、不规范、评审标准不公平、评审人员优亲厚友等问题,可拨打学校监督电话进行意见反馈。
五、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下午4点,逾期将不再接收。
(二)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2.拟推荐获奖学生纸质版《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需同时报送电子版。《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表》一式一份,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3. 《XXX学院中职国家奖学金评议小组名单表》(附件3)、《XXX学院资助评审会议记录(模板)》(附件4)、《XXX学院中职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公示》(附件5)、《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助推荐公示情况报告》(附件6)及其相关附件的纸质版,一式一份。
4.加盖学院印鉴的拟推荐学生所在年级学生成绩排名表。
5.各学院拟推荐学生各项获奖(其他表现突出)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六、名额分配
2021年市教育局下发我校中职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人,按照各学院学生人数分布情况进行分配:
小教学院推荐拟获得国家奖学金2人,另余1人从学前教育学院、艺术和体育学院推荐学生中产生。
附件:
1.2021中职奖学金填报程序及注意事项(电子版单独发放)
2.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职2020—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比标准。
附件2: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比标准.doc
3.XXX学院中职国家奖学金评议小组名单表。
附件3:XXX学院中职国家奖学金评议小组名单表.docx
4.XXX学院资助评审会议记录(模板)。
附件4:XXX学院资助评审会议记录(模板).docx
5.XXX学院2020-2021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公示(模板)
附件5:XXX学院中职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公示.docx
6.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助推荐公示情况报告。
附件6: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助推荐公示情况报告.doc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就业处)
2021年9月16日